認識注意力不足/過動症(ADHD)

文/徐莉雯 心理學系臨床心理組碩士

注意力不足/過動症(Attention-Deficit/Hyperactivity Disorder, ADHD) 屬於大腦的神經發展障礙,是一種可以經由專業介入而有效改善的狀況。然而,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顯示「台灣地區6-18歲兒童及青少年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盛行率為7.5%,但是目前社會大眾對疾病知識尚待建立,目前此疾病ADHD就診率估計只有約24%」

可見ADHD是兒童與青少年很常見的疾病之一,但是就診率卻非常低;若不在兒童/青少年時期治療,其症狀或功能障礙可能會持續至成年期。

被診斷有ADHD的兒童,可能在智力和其他方面與其他同齡的孩子無異,但是在注意力的維持或衝動控制的能力上有困難,孩子在表現上可能有不專心、經常忘東忘西、坐不住或比較容易生氣等等,進而影響到課業學習、焦慮憂鬱、人際關係、生活功能、網路成癮或自尊發展。

如果發現我家孩子或自己有疑似ADHD的話,可以怎麼做?

  1. 首先,由於社會對於過動兒的迷思和刻板印象很深刻,容易為ADHD患者貼上標籤,以為ADHD的臨床症狀是患者的特質/個人問題或管教問題,進而不願意、延緩就醫。
  2. 然而,ADHD是腦部的功能或神經傳導物質的問題,許多實徵研究顯示,精神科/兒童心智科所開立的精神相關藥物,例如:專思達(Concerta)、思銳(Strattera)或利他能(Ritalin),能夠有效改善患者注意力不足或過動的相關症狀。
  3. 因此,協助患者至醫院的精神科或兒童心智科進行就診,讓醫師和臨床心理師進行專業的評估,是必要的行動。
  4. 另外,也要注意的是,患者身為學生,在學校的時間長,經常又有課後補習班的行程,花費在學習上的時間長達10幾個小時,對ADHD患者來說,除了需要藥物治療來改善症狀,還必須要家長、學校老師、醫師三方合作,才能讓患者的照護更為全面。

身為家長,平常如何與ADHD孩子相處?

  1. 於日常中進行「行為治療」:在接受藥物治療之外,也要在日常建立好行為、好習慣。例如可以跟孩子事先約定好行為的獎懲,孩子做出好行為的時候,給予正向的回饋,包括具體(如:酬賞、獎品的給予),或社交層面的(如:讚美、榮譽感等),增強孩子的合宜行為。在孩子出現不好的行為時,明確告訴他相關連的規則,並且盡量利用「讓孩子承擔自己行為的負面後果」(例如打翻東西要打掃)的方式,來修正不恰當的行為反應。
  2. 心態調整:同理和接納孩子的表現,了解孩子出現的一些問題(例如:粗心、忘東忘西、坐不住等等),主要受到疾病的影響,而不是孩子「故意要這樣做」,並且在孩子表現良好的時候,多給予正向鼓勵,也可進一步建立孩子的自信心、緩解負向情緒,打破親子間的負向互動循環。
  3. 家長的自我照顧:面對ADHD孩子的問題表現,主要照顧者可能會感到自責、失去耐心,進而影響情緒,懷疑自己身為家長的能力。尤其當您為單親家庭,更可能感到吃力,請您要留意自己的身心健康,在感到心力交瘁時,一定要記得找其他可信任的親友聊聊或協助分擔,若必要時,也可尋求專業的心理健康資源。
Concentration

補充:ADHD的DSM-5診斷準則

A.具干擾功能或發展的持續注意力不足及/或過動-衝動樣態(pattern),有(1)及/或(2)之特徵:
:這些症狀並非主源於對立行為、違抗、敵對或無法了解工作或指示的表現。青少年與成人(滿17歲以上)至少需有5項症狀。

1.不專注:有至少持續6 個月的下列6 項(或更多)症狀,到達不符合發展階段且對社會及學術/職業活動造成直接負面影響之程度:

  • a.經常無法仔細注意細節或者在做學校功課、工作或其他活動時,容易粗心犯錯(如:看漏或漏掉細節、工作不精確) 。
  • b.工作或遊戲時難以維持持續注意力(如:在上課、會話或長時間閱讀時難以維持專注)。
  • c.直接對話時,常好像沒在聽(如:心好像在別處,即使無任何的分心事物) 。
  • d.經常無法遵循指示而無法完成學校功課、家事或工作場所的責任(如:開始工作後很快失焦且容易分心)。
  • e.經常在組織工作與活動上有困難(如:難以處理接續性的工作;難以維持有序的擺放物品及所有物;亂七八糟、缺乏組織的工作;時間管理不良;無法準時交件)。
  • f.經常逃避、討厭或不願從事需要持久心力的工作(如:學校功課或家庭作業;在青少年與成人的準備報告、完成表格填寫、看長篇文件)。
  • g.經常遺失工作或活動所需的東西(如:學校課業材料、筆、書、工具、錢包、鑰匙、書寫作業、眼鏡、手機)。
  • h.經常容易受外在刺激而分心(在青少年與成人可包括在想無關的內容)。
  • i.在日常生活中常忘東忘西(如:做家事、跑腿;在青少年和成人則有回電話、付帳單、記得邀約)。

2.過動及衝動:有至少持續6個月的下列 6項(或更多)症狀,到達不符合發展階段且對社交及學術/職業活動造成直接負面影響之程度:
:這些症狀並非主源於對立行為、違抗、敵對或無法了解工作或指示的表現。青少年與成人(滿17歲以上)至少需有5項症狀。

  • a.經常手腳不停的動或經敲/踏,或者在座位上蠕動。
  • b.經常在該維持安坐時離席(如:在教室、辦公室、其他工作場所或是其他應留在其位置的情境中離開他的位置)。
  • c.經常在不宜跑或爬的場所跑或爬(註:在青少年與成人,可能只有坐不住的感覺)。
  • d.經常無法安靜地玩或從事休閒活動。
  • e.經常處在活躍的狀態,好像被馬達驅使般的行動(如:無法在餐廳、會議中長時間安坐或是久坐不動會覺得不安適;別人會感覺到他坐立不安或是難以跟得上)。
  • f.經常太多話。
  • g.經常在問題尚未講完時衝口說出答案(如:說出別人要講的話;在會話過程中不能等待輪流說話)。
  • h.經常難以等待排序(如:排隊時)。
  • i.經常打斷或侵擾他人進行的活動(如:在會話交談、遊戲或活動時冒然介入;沒有詢問或得到許可就動用別人的東西;在青少年與成人,可能會侵擾或搶接別人正在做的事情。)

B.12歲前就有數種不專注或過動-衝動的症狀。
C.數種不專注或過動-衝動的症狀在二種或更多的情境表現(如:在家、學校或上班時;與朋友或親戚在一起時;在其他的活動中)。
D.有明顯證據顯示症狀干擾或降低社交、學業或職業功能的品質。
E.這些症狀不是單獨出現於思覺失調症或其他的精神病症,無法以另一精神障礙症做更好的解釋(如:情緒障礙症、焦慮症、解離症、人格障礙、物質中毒或戒斷)。

其他ADHD的衛教資訊、資源連結

  1. 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學會:
    「爸媽不會冏很大 注意力不足/過動常見你我他」家長衛教手冊
  2. 社團法人台灣心動家族兒童青少年關懷協會:
    影片——什麼是ADHD?
  3.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:
   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(ADHD)衛教單張
徐莉雯臨床心理師
徐莉雯臨床心理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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